退款政策

退換貨申請期限
請於商品購買後 7 日內(含定休日)與我們聯繫辦理退換貨,逾期恕不受理。

瑕疵或錯誤商品
若收到商品有瑕疵或與訂單內容不符,請於收貨後 7 日內提出申請,並提供相關照片以利確認。

商品狀態要求
申請退換貨之商品須保持全新狀態,並完整保留原包裝(包含商品本體、配件、吊牌及包裝)。

不適用退換貨商品
以下情況恕不接受退換貨:

  • 折扣商品
  • 個人衛生用品(如手帕、毛巾等)
  • 其他經標示為不適用退換貨之商品
  • 因尺寸不合、色差、個人主觀喜好,或與商品頁面已明確載示之內容不符為由之退換貨申請

聯絡資訊
如有退換貨需求,請透過電子郵件與我們聯繫:carryall.select@gmail.com